一般結婚都有結婚4個月內
不要去別人的喜事的禁忌
但是想問的是
是以那個為主呢?
是以登記為主還是請客那天呢?
我跟我女友想今年特定某個日子去登記(只是單純記念,又因為是百年)
有翻一下日歷
那天沒有什麼不好也沒什麼特別好的
只是想在那天登記
但是請客什麼的還是在明年
所以想問的是一般來說是以登記那天為主嗎?
因在法律上登記那天就算是結婚了
還是以正式請客告知大家為主呢?
因為以登記來說我們比較早
其實真正要請客的是明年的事
如果是以登記為主的話
剛好她的親妹是在隔一個月也要結婚
所以這樣子會有問題嗎?
因為有看到人家說可能會不孕什麼的?
還是說有什麼可以避免的嗎?
還請大家告訴我一下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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