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車禍問題不知接下去該如何處理,能否請教板上有經驗的大哥大姐之後該如何處理?

因車禍問題不知接下去該如何處理,能否請教板上有經驗的大哥大姐之後該如何處理?
因為車禍造成我多處骨折,還開刀兩次目前還要在家自行復健,對方完全不聞不問,
所以我經由警方提起傷害告訴,經過調解後對方態度強硬,因此只好再往下走並申請車
禍鑑定中間開了兩次偵查庭,且第一次車禍鑑定對方不服所以申請覆議結果跟第一次相同,
鑑定的結果車禍過失對方需負100%的責任,而我完全無責任,目前電話詢問處法院後,
得知檢方偵查終結將寄偵查結果給我們,因此想請教一下,偵查終結後我們要該如何處理?
此偵查終結後如果起訴的話是包含刑事跟民事嗎?還是我必需再另外提起民事訴訟呢?
車禍至今已經快過一年了如果必需自己提起民事訴訟,現在還來的及嗎?
2011-08-17 10:38 發佈
berglai wrote:因車禍問題不知接下去...(恕刪)


1年了阿...

如果再起訴會不會讓別人覺得?
今天不砲人,就會增加伺服器的資料量,DBA會難受,蔣大看了也會不爽的XDD

berglai wrote:
車禍至今已經快過一年了如果必需自己提起民事訴訟,現在還來的及嗎?


若車禍是造成他人傷輕傷,那成立刑法第284過失傷害罪,依同法第 287來說,是屬於告訴乃論罪;關照刑事訴訟法第237條中規定:「告訴期間乃自告訴人知悉犯罪人之時起,要在6個月內提出告訴。」所以如果超過6個月,刑事方面就不得再行告訴乃論罪。
關於民事賠償,依照民法第197條,因為侵權行為所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有二年的請求權時效,超過二年時間不行使將消滅。所以民事訴訟一定要知悉二年內提起告訴!

引用:法律知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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