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迪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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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9號(8/9),同事因為工作需要而擷取機台的溶液(為強酸性),因作業的方便而靠至在附近的腳踏墊上。
但因之前工程師因作業關係而把酸潑灑在腳踏墊上,造成公司同事碰觸到酸液。
因為濃度與份量的關係,當下沒有明顯的感覺。但下午就覺得不舒服即趕往醫院救助、傷口如附圖!
事發經過大約是這樣,另人生氣的是公司的長官竟要求不可以請公傷假、所有因休養所請的假。
必須自己請特補休來休養,當然保險也不能申請了!
想請問,公司這樣真的合法嗎?
南檢單位可以默認這樣的事發生而不用勞動檢查。
公司最近在進行工程,有施工人員在出入也就算了、施工中因要穿越機台人員工作區域,所以也沒有任何圍籬。
施工人員也沒有戴著安全帽,也沒有讓在下面工作的我們帶安全帽。
更甚者,施工人員爬到2米高以上的的地方,雖有穿著全身式安全帶。
但施工地點沒有任何的救援繩索給予掛鉤。
現場也沒有任何勞工安全檢查人員,真怕哪天工作到一半,一個板手就掉到我頭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