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裡外勞的朋友懷孕(也是外勞)約三周,問我墮胎藥哪買...小弟我總是有一"套"所以沒有發生過類似問題所以不清楚墮胎這回事...請網兄們幫忙解答一下因為外勞懷孕會立刻遣返他自行去婦產科就醫,醫師會告知雇主?或是有其他方式墮胎?藥局似乎不能隨便販售RU486?有網兄叫我認了....問題是不是我的種而且我有個交往6年的女友我還是請他自行解決就好了
multimdu wrote:我也認為你該認了,娶...(恕刪) 我聽我叔叔講,懷孕到醫院之後,醫院都要通報,接著遣送回國,至於下次可不可以回來台灣工作...就機會渺茫.因為之前照顧我阿嬤的外勞回家一個月,回來之後知道懷孕就嚇到不知怎麼辦,最後還跑掉通報警察局,後來還是自己回來遣送回家了.
就業服務法第73條雇主聘僱之外國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廢止其聘僱許可:一、為申請許可以外之雇主工作。二、非依雇主指派即自行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三、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四、拒絕接受健康檢查、提供不實檢體、檢查不合格、身心狀況無法勝任所指派之工作或罹患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傳染病。五、違反依第四十八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十九條所發布之命令,情節重大。六、違反其他中華民國法令,情節重大。七、依規定應提供資料,拒絕提供或提供不實。比較有爭議的是第四條健康檢查並不包括懷孕項目主要是一些傳染疾病的檢查而已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