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父親上個月在工廠工作.從高處摔下..腰椎第1,3,4,5骨折..
腰椎開刀有有裝支架/灌骨水泥/墊片/神經保護凝膠..住院21天.現在已經返家休養..
扣掉健保給付的部份,自行負擔的費用大約18W...
這段時間雇主僅有提供職災住院單..
7月份的薪水有送來給我爸.但是雇主表示住院期間薪水算半薪(這部份合理嗎?)
另外,對於職災部份責任僅說勞保局會負責.開刀住院的費用應該是雇主該負擔??
小弟勞基法已經看過.但卻不知道怎麼跟雇主談= =...
我想請問01的大大們..
我應該如何去跟雇主談醫療費用的支付跟後續我父親復健期間沒辦法工作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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