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如何跟雇主談賠償!

小弟父親上個月在工廠工作.從高處摔下..腰椎第1,3,4,5骨折..
腰椎開刀有有裝支架/灌骨水泥/墊片/神經保護凝膠..住院21天.現在已經返家休養..
扣掉健保給付的部份,自行負擔的費用大約18W...

這段時間雇主僅有提供職災住院單..
7月份的薪水有送來給我爸.但是雇主表示住院期間薪水算半薪(這部份合理嗎?)
另外,對於職災部份責任僅說勞保局會負責.開刀住院的費用應該是雇主該負擔??
小弟勞基法已經看過.但卻不知道怎麼跟雇主談= =...

我想請問01的大大們..
我應該如何去跟雇主談醫療費用的支付跟後續我父親復健期間沒辦法工作的補償?

2011-08-15 12:09 發佈

twofishyang wrote:
小弟父親上個月在工廠...(恕刪)


已經用健保給付了,就來不及了。
博觀而約取 厚積而薄發

twofishyang wrote:
小弟父親上個月在工廠...(恕刪)


建議你拿著醫院診斷證明去問一下 勞保局 吧!

twofishyang wrote:
小弟父親上個月在工廠...(恕刪)

記得我同事上班途中車禍...
之後可以申請補助費用
復健期間,因"職災"而不能工作未支薪的部份

事後可以向勞保局請領(兩年內)

老闆也要出示"未支薪"的證明

EDC79 wrote:
已經用健保給付了,就...(恕刪)


請問自行負擔的部份不能跟雇主談嗎0.0??
感謝各位大大的分享...

小弟今天會先打電話給雇主詢問是否要先負擔手術費用.

之後再看事辦事了.

謝謝各位!
twofishyang wrote:
感謝各位大大的分享....(恕刪)


妳問一下護士勞保的問題,醫院好像都有張貼 關於職業災害的勞保宣傳,上面好像還有電話,給民眾打去詢問!

twofishyang wrote:
小弟父親上個月在工廠...(恕刪)

勞工遭遇職業災害致死亡 殘廢 傷害 或疾病時,
雇主應依規定予以補償,包括醫療費用 工資補償及殘廢 死亡補償。

但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
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不會有重複受領之情形因勞基法職業災害補償與勞工保險條例重疊到)

受領補償權,自得受領之日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滅。
若有疑慮
不仿向主管機關詢問吧
縣市政府勞工處、勞保局
可幫忙進行相關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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