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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歲的媽媽過馬路

今年五月23晚上九點多天氣陰雨,我媽媽在北市中華路寶慶路口過馬路要去搭公車,被機車撞斷鎖骨脛骨腰椎及三根肋骨,當場昏迷送醫,對方騎士也受傷送醫(挫傷切有摔斷牙齒),所以有警方處理,趕到醫院的我因為去年我媽媽就因去朋友家摔斷腿有處理的經驗,先後兩次將自已的名片遞交對方,在警方處理完筆錄之後拿到交通事故三聯單後,再將媽媽轉回離家較近的醫院住院手術....
第一天住急診加護病房
第七天手術處理鎖骨脛骨(手術十幾個小時)其他斷處只能自行康復
第17天出院回家療養
第38天左右媽媽收到一張行人闖紅燈的罰單,後幾天我去交通大隊調看監視影帶,真的看不清楚因為是遠處鏡頭所攝(該路口很大,只能在很短的一兩秒內看見一個媽媽突然彈倒在人行道的外面,距離公車島約三四步的地方,然後螢幕內鑑識人員的手就比了比遠處的號誌是紅燈,畫面就沒了...)媽媽年紀大又跛腳走得慢==
8月初媽媽的腳出現腫脹的情形再次就醫,住了幾天醫院感染狀況沒有改善只能再次手術,目前還在住院...
直到今天對方一直沒有跟我們連絡過,也沒半句道歉,當初在醫院對方就很兇了...
昨天收到一張區公所寄來下禮拜的對方要求調解申請書
各位大大可不可以告訴我應該怎摸辦
謝謝^^
2011-08-14 10:1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媽媽 馬路 72

毛毛優 wrote:
今年五月23晚上九點...(恕刪)

母親闖紅燈還能怎樣,難道要對方賠。
拉張椅子來坐坐
誠實是美德,可是遇到如豺狼惡虎的鄉民
您還是別把重點講出來的好



左線預備,右線預備,全線砲擊

媽媽是過在斑馬線上被撞到的
那我們要賠對方嗎
如果你媽媽是闖紅燈,之前曾有法官的判決是要賠對方的,

這個案件假設進入司法程序,承審法官很有機會要你們賠對方!
毛毛優 wrote:
媽媽是過在斑馬線上被...(恕刪)
要加入FIT車主專屬的LINE群,請PM我
毛毛優 wrote:
媽媽是過在斑馬線上被撞到的
那我們要賠對方嗎


如果確定是媽媽闖紅燈,你們可能要賠對方唷!對方是受害者,你怎麼還怪對方連一句道歉也沒有?


奉勸騎機車或開車的朋友,每次行經斑馬線或十字路口,都要假設有人誤闖紅燈,隨時提高警覺。
0110101 1001010

毛毛優 wrote:
媽媽是過在斑馬線上被撞到的
那我們要賠對方嗎

如果在斑馬線被撞都要對方負責又何必設立行人號誌,行人也是要遵守交通規則。
您母親闖紅燈對方受傷的確可以要您們負責,有案例可循。
雖然以往判例及道義上看來好像是騎機車責任會比較大,
但現在如果是行人違規在先的話,還是比較有可能要賠給機車騎士喔..

祝早日康復..
基本上....你媽媽闖紅燈就輸了!!!

應該是你們賠給對方!!!對方兇你們是應該的!!!

是你們跟對方倒歉才對!對方是因你媽媽闖紅燈摔車的!

我在馬路上怕這種,走路不看燈號,也不看左右!紅燈照走的阿伯跟歐巴桑!!

路好像都他們開的!!
我建議大家來個互控傷害好了
我相信司法一定會給樓主一個公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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