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法律是這樣玩滴~檢察官的命最值錢

教唆槍傷檢察官 判無期徒刑

殺急診醫生判3年 凶嫌喊冤?
(但這篇報導有問題,我記得那位兇手的媽媽在急診救活之後,又活了很久,最後因為肺炎死亡...而不是報導說的在急診宣告不治,後來查了一下,很多篇報導也證實我的記憶母不治 男狂砍醫師6刀


唆使槍手殺檢察官...高等法院判無期徒刑

自己帶刀去醫院殺救他媽媽的醫生,往醫生脖子上大砍很多刀--->高等法院判三年

嗯...我瞭解了
2011-08-13 11:1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法律 檢察官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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