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拿去7-11問撿到卡有沒有辦法處理?
7-11人員說.icash無登記.無法查失主
好奇之下順便查了裡面剩多少.結果也只有16元
既然7-11無法處理.那就拿去捷運站吧
於是跑去捷運站服務台問
捷運人員說.卡片在捷運外撿到的無法處理.且悠遊卡無登記.無法查失主.建議拿去警察局
就這樣今早拿去派出所
我說撿到這張悠遊卡.捷運站人員無法處理叫我拿來警局報失物
一位年輕的警員請我寫撿到時間及地點.留下我的性姓名.電話.住址.
我說這麼麻煩啊!
年輕警員說沒辦法這是規定
於是我開始寫時間及地點及我的姓名電話...
寫到我的姓名電話時...
站在旁邊的另一位警員說還要留下身分證號碼
我說.還真的很麻煩.裡面只剩16元
那位警員說.沒辦法規定的程序就是這樣.等會還得輸入電腦和列印出來.成本不只16元.這樣是有點浪費社會資源!
我想了想.是有點浪費社會資源沒有錯
既然警察都這麼說了.我也就不報了
其實我之所以會要報失物是想到這個法律問題!
悠遊卡失竊!可循發票上卡號抓賊(出處來源:TVBS)
悠遊卡掉了怎麼辦?其實可以從發票上找線索!台北市一名女學生上星期把皮夾弄丟,儘管事後找回,但裡頭的現金和悠遊卡不翼而飛,他靠著從前使用悠遊卡消費的發票找到卡號,向悠遊卡公司查詢消費紀錄,發現最後一筆是在便利商店中買飲料,調閱監視器得知,是一名中年婦女盜用女學生卡片,可能因此吃上侵占官司。
紅上衣和一頭及肩長髮,就跟一般中年婦女沒什麼不同,4月28日這天,她手上一罐瓶裝綠茶,在收銀機前等著結帳,沒有大買特買,再普通不過的買單畫面,卻被女學生稱為小偷行徑,說自己失而復得的皮夾中,只有悠遊卡和現金不知去向,應該是被這位「小偷大嬸」拿走,也因為大嬸用的是別人的悠遊卡,可能吃上侵占官司。
女學生並非口說無憑,不知道悠遊卡號還能這麼肯定,靠著就是先前結帳後的發票,上頭除了店家品名金額外,更清楚秀出卡號,而這10個數字,等於是卡片的身分證,足以讓女學生向悠遊卡公司查詢消費紀錄,從紀錄中找地點,在哪裡買東西,買了什麼,全都一清二楚。
接著再從購買的時間點比對監視器,大嬸的畫面就此現形,換句話說,就算不記得卡片號碼,留下購物的發票,也會成為追查線索。
就是這麼想.所以才想尋正確的途徑處理這張撿到的悠遊卡
有想過.連警察都說浪費社會資源.這麼麻煩乾脆把它在丟在路上.可是這樣會不會可能反而害了下一個撿到的人?
如果直接丟到垃圾桶了事.可是這張卡說不定對失主而言是一張有意義的卡?
這下該怎麼處理才是正確呢?
中午補充:
小弟中午花了25元"掛號信"
將檢到的悠遊卡(內只剩16元)寄給悠遊卡公司!(內有附檢到的日期及地點)

感謝各位大大諸多不錯且實在的回覆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