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6月的時候開始找暑期打工
在104找到一個人力派遣
是在林口的一間麵包工廠應徵包裝員
7月1號開始上班
一開始是講好時薪100元、9點上班5點半下班
結果實際去做卻不是包裝
而是在烤爐旁邊出爐弄蛋糕
每天都熱的快死掉
而且上班時間被改為7點
最近又因為晚上會停電的關係改成5點半
還有幾天要4點上班
東西一多就要加班,常常一做就是10幾個小時
組長和我說每個月5號領錢
結果今天卻沒拿到,仲介說要15號才能領
害我不能請我爸吃飯
一般來說加班費都是1.33這樣上去
結果仲介和我說只有110,而且全勤獎金也被抽走
便當人家吃20元,我吃要55
都吃一個月才跟我說,我吃泡麵都比那個好吃
我到底該怎麼辦呢?仲介抽光光真的太誇張了
光是這一個月我看醫生的錢就快2千了
進去第三天就吐血,沒幾天就因為站太久腳發炎腫起來
手也是發炎舉不起來還要撐著去上班加班
遇到這種人力派遣怎麼辦,只能被她A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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