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法律達人:這樣有違反個資法嗎?

想請教板上熟悉法律事務的達人,有關個資法的問題。
******************************************
問題暫時告一段落
2011-08-03 9:2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法律達人 資法
bvmbmb wrote:
想請教板上熟悉法律事...(恕刪)


很抱歉 因為還沒正式上路! 自己在金融機構上班 以後在客戶基本資料建立上會綁到自己! 自己不能問很多家庭狀態問題! 還有包括身體健康報告個人記錄都不能公開(保險業除外但還有其他附帶條件)

jackual0612 wrote:
很抱歉 因為還沒正式上路!

那要怎麼辦比較好?
全國法規資料庫-個人資料保護法
難道就這樣白白讓人知道姓名、地址、聯絡電話、出貨日期?
要是因此遇到詐騙要怎麼辦?
喝謊言欺瞞奶水下成長的孩子,不容易相信外界的真相。 說別人不敢面對二戰罪行,自己不也竄改戰史教育孩子?

bvmbmb wrote:
那要怎麼辦比較好?全...(恕刪)


金融機構 賣個資 是不能說的秘密! 很多金控 旗下保險公司 都會跟同家銀行 弄客戶資料

bvmbmb wrote:
要是因此遇到詐騙要怎麼辦?
...(恕刪)


叫他改撥165
有專人供他詐騙

bvmbmb wrote:
請問:
是否可合理懷疑該網站一點管理sence也沒有,而自己的個資也會循此管道流出?

yes! 有可能!


bvmbmb wrote:
若就社會公義立場,要求該公司就此事公告,向該網站上所有會員道歉,會過分嗎?還是該一笑置之?

不會! 問題是它會理你嗎??


bvmbmb wrote:
水果報頭頁半版?
或是在該網站首頁與結帳頁面,以跳出式視窗敬告所有會員自己管理疏失、並決不再犯(公告30天)

連法院都要裁判後,才能強制執行!!
你說半版就半版??
那你比總統還大.........


bvmbmb wrote:
另外,處理此事的態度,大家會因為該網是私人背景或國家單位委託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嗎?


你不是當事人 --> 你沒權利!!
就算你告 --> 也是當事人不適格 --> 不受理!!


如果你的個資也被洩了,再來討論... (資料不足,無法判斷...)
為誰辛苦,為誰忙~~
herc wrote:
你不是當事人 --> 你沒權利!!
就算你告 --> 也是當事人不適格 --> 不受理!!...(恕刪)

反正人家高層已經致歉了,所以事情算暫時告一段落。
此事明顯違反該網擔保的隱私權政策。
以個資法來說,在某些狀態下,這屬非告訴乃論,沒有什麼當事人適不適格的問題。
不過這是因為個資法還沒正式上路的緣故,所以選擇收手。
要是已經正式上路了,會很精采的說...
難得政府委辦單位會有無專業sence的疏失送上門來...
喝謊言欺瞞奶水下成長的孩子,不容易相信外界的真相。 說別人不敢面對二戰罪行,自己不也竄改戰史教育孩子?
bvmbmb wrote:
反正人家高層已經致歉...(恕刪)


就算是舊法規範的銀行業,在新版還未上路前,這樣的洩漏問題也只有依照銀行法來糾正 沒有罰款~~

吃虧的總是老百姓... 唉..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新店分行辦理貸款業務,於受理客戶申請撤件取回資料時,疏忽未察覺資料背面印有其他客戶資料乙案,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應予糾正。

(100.8.3公布)

一、 裁處時間:100年8月3日
二、 受裁處之對象: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三、 裁處之法令依據: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
四、 違反事實理由: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因將原供授信內部審核資 料,以回收紙張影印存檔,於受理客戶申請撤件時,疏忽未察覺資料背面印有其他客戶資料,致有洩露客戶資料情事。
五、 裁處結果:應予糾正
六、 其他說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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