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飭回了一個有前科的強姦嫌犯

之前計程車之狼的教訓還不夠嗎

是不是這次人家後台夠硬 家世背景好

所以飭回???

我賭 這次一定不了了之 跟之前某法官兒子一樣

還是又會用"憂鬱症"來解釋一切??

可否請檢察官告訴我 小開 跟 司機 這兩起案子的差異性在哪???
為何一個可以申請雞鴨 一個被飭回????!!!

我不懂 真的不懂

2011-07-29 15:0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前科 強姦嫌犯

兲兲想你 wrote:
之前計程車之狼的教訓...(恕刪)



太扯了
只能說他老爸有錢

兲兲想你 wrote:
之前計程車之狼的教訓...(恕刪)

那女的是他女朋友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兲兲想你 wrote:
之前計程車之...(恕刪)

海斯勒 wrote:


那女的是他女朋友...(恕刪)


計程車之狼也說日本女學生覺得他帥所以才自願發生關係

兲兲想你 wrote:
之前計程車之狼的教訓...(恕刪)
憂傷天理不明
郵筒 wrote:
憂傷天理不明...(恕刪)


誰能憐憫百姓困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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