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廢死和人權團體,跟那些作奸犯科重大犯,全放在一個區域生活,罪犯跑出區域者唯一死刑 這些團體要負連帶責任讓我們普羅大眾 看看他們要如何發揮大愛精神 人性本善人權廢死都能兼顧 這些團體應該不會反對吧?(只有區域內有廢死保護令)可以幫這些團體蓋像大直這樣的重劃區豪宅,讓這些重大犯擔任保全 保母 管家 提供工作機會。這只是小弟的一點想法 可以各位大大指教 讓這制度可以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