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秘帶頭摸魚 公僕蹺班練瑜伽
這個月20日下午4點多,還不到下班時間,不過公所裡的7名女員工卻已經提著包包,穿得一身輕便從後門開溜準備上瑜伽課,被當場抓包;區公所主秘解釋瑜伽班從縣市合併前就報准的,已經有6年之久
只是縣市合併後市府已經行文禁止
=> 會被記過嗎 ??
還是被 FIRE ??
andy2000a wrote:
不過公所裡的7名女員工卻已經提著包包,穿得一身輕便從後門開溜準備上瑜伽課...(恕刪)
真是糟糕透了。
公所裡,怎麼連間瑜伽教室都沒有。
辛苦的打字,只是為了充實資源回收桶的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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