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0年8月1日起,身心障礙者於本市(台北市)路邊收費停車格及身心障礙專用車位停車,採前4小時免費,第5小時起全額收費!一、實施緣由:為提昇身障車輛路邊停車周轉率,增加有需求的駕駛人可停到車位的機會。二、適用範圍:(一)路邊停車格位(二)由收費員開單之平面及橋下停車場我媽媽剛剛開信箱拿到的喔!參考網站台北市停車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