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姐本來想跟朋友合夥作生意,本來約定每人出二十萬,可是後來我姐的合夥人不想作了,對方卻說當初裝潢花了十八萬了,現在要我姐還他十八萬,可是我姐當初就是拿不出這麼多錢才想一起合夥,現在對方要我姐拿出錢還對方,而且昨天對方叫人去我姐家,威脅我姐簽了一張還款同意書,請問一下這張同意書有法律效力嗎?還有各位大大有比較好的解決辨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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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說一遍好了,本來我姐跟他朋友兩人想合夥開一間小吃店,評估後店面租金加器具,加裝潢約四十萬元,因為當初我姊相信他朋友,所就一切的事情都讓他朋友去處理,找店面(這要簽約一次就付二個月八萬的租金,已付了),和買器材(十二萬),裝潢(也已經付了18萬),現在店面都已經快整理好了(這部分我姊有幫忙,所以確定是錢都有花在這店面上了),如今一切都就定位了準備想營業時,對方就一口就說他不想作了,他想撤資(裝潢的18萬是對方付的),可是現在我姊沒有辨法拿出十八萬在買對方的股份了,因為當初會合夥就是想說兩人一起營業資金比較充裕,如果說現在我姊也不作了,我姐投入的20萬也拿不回來了,而且現在是我姊還在考慮是不是真的要認賠時,對方就先叫了五六個人來逼迫我姐簽了一張要還十八萬(裝潢費)給他們的同意書,請問一下現在我們可以怎麼處理呀?
jrfrog wrote:
只要能證明當下是被脅...(恕刪)
什麼叫沒那麼多錢所以找人合夥....沒有錢連合夥這件事也不該談不是嗎??
我看對方找兄弟處理也不見得惡劣.....你們看似被逼好像也不是啥良民.....
大大你誤會我的意思了,我們沒有什麼背景,今天我姐出了二十萬了(用來買器具,房租租金等等的),對方也拿出十八萬出來裝潢店面了,可是對方現在反悔不想合夥了,要我姐拿出十八萬還對方,可是我姐拿出二十萬後身上也沒有多少錢了,去那邊再拿出十八萬來給對方,而且今天如果要我姐也不要作了,那我姐當初投下去的二十萬也拿不回來了(東西變賣後也不值一半的錢了,裝潢的部份跟本不可能在拿錢回來),所以雙方一直談不攏,後來他們叫了人,威脅我姐直接簽了要還他們十八萬,所以我是想請問一下這一張同意書是有效力的嗎?要證明被威脅的方式,也只有我弟跟我姐的老公他們在現場,沒有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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