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甜汽泡酒 wrote:每次看到這種條例式的甚麼準則心中只有一種感想 : 用講的誰都會,就像小時候寫那種狗屁大道理的作文一樣,大家都會寫。結論 : 嘴砲 可是他們就可以利用這幾點寫很多書,登很多雜誌,接很多顧問case。「甚麼,做不到,難怪你不能成功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