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報導很有趣 也看看媒體是怎樣誤導人,也無勇氣重新更正
http://www.taiwannews.com.tw/etn/news_content.php?id=1656661
簡單陳述盧軍傑法官問題的攻防:
1.為什麼不羈押?
答:因為檢察官沒有用對的條文聲請羈押,釋字665號說明不能光用重罪羈押一項聲請。
2.不會要求補正嗎?
答:檢察官根本沒蒞庭,況且法官只能針對檢察官所提的項目要求補正,不能更改。
3.法官不會變通嗎?
答:不是不會,是不能,這是基於不告不理原則,司法權不能主動發動,否則將會侵害行政權及立法權,還有人民的權利。
4.當天不是還有另一件性侵案,也是資料不足,為什麼就可以補正羈押?
答:因為那個檢察官有提出串供之虞這項,有提出來才能要求補正該項目不足之資料。
5.法官不會變通嗎?
答:你前面問過了。
6.那之前的KTV性侵案呢?
答:盧軍傑只是三位法官的其中一位,而且那件案子是因為舉證不足所以只能判無罪,我們國家採的是無罪推定。
7.法律這樣訂就是有問題啊!
答:請你去找立法委員談,法官不能造法。
8.性侵就是該死!
答:也請等審判結果出來再來談他到底是不是性侵,事實上,仙人跳的案例在台灣也已屢見不顯,法官不得不小心。
9.法官不會變通嗎?
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