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通知書上面寫
7/15整理公司物品,並進行交接
7/16~7/31日不需進公司上班,薪資照付,以利謀職
7/31為正式離職日
7/31至公司領取非自願離職書
我月薪26000
第一次加保96年5月23日
請問我明天不用來了
今天就該先拿到【資遣通知書】、【資遣費計算書】、【離職證明書(俗稱【非自願離職(資遣)證明】
這三樣才離開公司嗎?
另外誰可以幫我計算一下資遣費是如何算的?
是26000X0.5X年資4=52000+7月薪資26000=78000元嗎??
第一次被資遣真是緊張阿 哈哈^^
請大大幫幫忙
GOOGLE搜尋
勞工最先應取得資方出具之【資遣通知書】、【資遣費計算書】、【離職證明書(俗稱【非自願離職(資遣)證明】)】,勞方應確認【資遣費計算書】上面所計算之資遣費沒有爭議(當然自己就要懂得如何算法),並確認雇主何時會給付,再簽署承認,如有疑問,應釐清爭議,這是當事人的基本權益常識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