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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恐龍法官比壞運將還可惡

大家都一致性的去批評那隻運將
其實最可惡是恐龍法官,因為他可以讓命案一再的發生再發生

有一天壞運將被抓了
壞運將:嗚~我殺了人,但我想改過自新
恐龍法官:嗯~改過是好事,好吧給你機會,交保吧
===============================================
第二天壞運將又被抓了
壞運將:嗚~我又殺了人,但我這次一定改過自新
恐龍法官:嗯~好吧再給你機會,交保吧
===============================================
第三天壞運將再度被抓了
壞運將:嗚~我又殺了人,但我這次一定一定會改過自新
恐龍法官:嗯~好吧,我也是佛心來的,交保吧

請問樓下,總共有幾條命案呢?
2011-07-15 7:2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恐龍法官 壞運

fishbird wrote:
其實最可惡是恐龍法官,因為他可以讓命案一再的發生再發生

法官也脫不了關係
傳說中的變態大色魔。


有本事叫利委把刑事訴訟法第101條1項3款改掉就天下太平了...

或許等哪天有個法官的菊花被爆之後
強姦犯會先收押再說

真期待有這樣的一天



偶很壞嗎?
如果要一個只是依法行政的法官

何必一個月要花十幾萬養他
還是終身職

找個一般公務員就好了,三~五萬就好了

給那麼多錢是要他審慎的給百姓一個公道

而不是審慎的在那邊推敲字句,咬文嚼字

立法不足的部分,由法官自由心證補足

推敲字句找國文老師就好了,更專業且薪水還便宜多了

還要找法官歐!

fishbird wrote:
大家都一致性的去批評那隻運將
其實最可惡是恐龍法官,因為他可以讓命案一再的發生再發生

...(恕刪)


人家能一字不漏連法條順序都正確倒背如流的考上法官!是人家有本事! 法官只能引用目前的法條審案


如果真的要問 應該是要問 立法的吧! 你以為法官都跟 辯方律師一樣盡可能的找法律漏洞替當事人辯護

fishbird wrote:
大家都一致性的去批評...(恕刪)


期待閣下的法學常識能在這次的事件中有所進步.

交保 不等於 判決.
倒背如流要做甚麼?

買部電腦就好了,十幾萬一個月可以買十台

十幾萬買的是法官靈活的頭腦和知識

立法要等多久?

自由心證有那麼難?

鬼扯

律師能鑽法律漏洞

法官就不能倒背如流的引述適當法條來定罪?

難道律師頭腦比法官好?

如果是這樣

花十幾萬請個背書的機器有啥好的

砍薪水砍福利

是非常合理的

到底是哪個法官呀

怎麼都沒說出名字


呀~伊爹
そんな装備で大丈夫か? 呀~伊爹
這麼多鄉民連基本法律常識都沒有..
台灣離法治社會還遠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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