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情侶分手後男方轉變成原告想要拿回幫女方支付的房租費用有轉帳/匯款紀錄但是沒有含借款意味的白紙黑字大概只有『小美,以後房租我幫你付』此類的簡訊請問男方有可能要到手嗎?===補充===發生在朋友的朋友當時有上法院我所知道的結果是女方應該是私下和解同意付給男方要求的金額我好奇男方是根據哪一條法律?我的直覺是法官應該不會判賠才對?
你看那邊 wrote:一對情侶分手後男方轉...(恕刪) 那種男人 也不會多有錢 照這樣討 我可能討回幾十萬了 叫他認真去找下一個女朋友還比較實際當初也沒人押著他去付那些錢 歡喜甘願 結果分手才在那邊要 看了就覺得 會物樓下的讓我想到這一句把妹一定有風險,投資女人(男人)有賺有賠,付錢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