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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柏芝有何理由開出這些條件???

張柏芝開離婚3條件,要求謝霆鋒手上PO朝霆的所有股份、每月600萬元港幣(約2225萬台幣)贍養費,

以及雙子撫養權,他每月只能見兩子一次。



這太誇張了吧?

照以上的條件離不離都蠻難決定
2011-07-13 11:33 發佈

蘭德爾 wrote:
張柏芝開離婚3條件,...(恕刪)

真敢凹 真可憐謝霆鋒
條件是開出來讓人家砍的~~!!
難道直接掀底牌嗎?

你說是吧? 樓下的

這是個有強權沒公理的時代,公理只存在弱者的幻想、強者的自覺。
當初張被爆出與冠希哥的大合照時,老謝就應該放生,成全張與冠希哥兩人了。

誰知道他要證實什麼愛情超越一切,現在果然踢到鐵板了,要怪誰呢?

看到冠希哥最近出來又不斷舔舌,想來好料重回他懷抱的日子不遠了,還會
帶來很多錢呢!

kuochih0121 wrote:
條件是開出來讓人家砍...(恕刪)


樓上的說的沒錯~~~~


白癡才會照單全收!!
跟灌西哥打砲....還淫照大家看....

居然可以開這高的條件....


只能套記者常說的........民眾看了傻眼....網友直呼太誇張...
請給我錢
蘭德爾 wrote:張柏芝開離婚3條件,...(恕刪)


臉有30CM這麼厚~
今天不砲人,就會增加伺服器的資料量,DBA會難受,蔣大看了也會不爽的XDD
無良媒體隨便寫你就隨便信阿
當年夏禕罵倪敏然不得好死不也證明是亂寫的
喉嚨夠深...
蘭德爾 wrote:
張柏芝開離婚3條件,...(恕刪)
看新聞報導,張不是認了一個老共的高官當乾爹?

有老共高官的乾爹撐腰,什麼條件不敢開?看來老謝是賠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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