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去年11月入伍的,但是當我在新訓中心一直被連士官長左約談右約談且無威脅強迫下,先簽下志願役士兵。然而在這之前我本身無意願當志願役士兵,只是基於一直被詢問下又加上士官長告知我說你能先簽下去到了部隊你若不習慣可以在辦理退除志願役士兵。當下想說既然你都這麼說我就先簽下去之後真的若不習慣在退。然而我在新訓結束後我被送去第二專長訓,受訓後我就來到部隊。但我一到部隊就決定要退志願役士兵,但部隊人事官卻跟我說我無法立即退除,必須等到部隊三個月後才可退除,因為他說我已經志願役生效了。但我到部隊時已經是今年一月了,而我也未領取志願役士兵任何一份薪水直到三月份才有領取到,當下真是不知該如何是好。如今我直到五月份才辦理送出,而目前卻遲遲的等著重新抽籤,而我辦理了國軍退場機制尋求退伍之路在這之中我認為真的受到很多不合理的制度,像是辦理這手續要一拖再拖一等在等,等的時間詢問下長官都告訴你說這就是所以辦理的流程時間很正常的,當下真想怒罵一頓你們簽人進來時快快簽而要辦理退役時卻慢慢拖。
而我辦理退場機制讓我付出的代價則是需賠償6~7萬的違約金(這點我可接受),但卻要補一年的役期。而在等待的這段時間一天也不得扣除義務役役期,只可扣除自己新訓時間以及二階段訓時間共二個月。簡單說等我重新抽籤之後要再補10個月的時間。真令人傻眼,本人已經當了八個月的兵照原定的退伍日期剩下89天,而目前確定的重服役期基本盤退伍時間卻變成300天起跳,想起來真是沒道理的道理卻又要遵守。真想尋求有人能給予我一條申請此冤的管道去訴求。至於1985我真的覺得沒有太大幫助,因為我已經藉由目前單位的監察官申訴那位新訓士官長。但申訴前營輔導長只跟我說你這樣做對他也沒甚麼影響,了不起他被記一支申誡,而你卻還是得補回你那些役期!聽到此話真是覺得非常氣憤...唉~只能告訴要當兵的男性朋友們進來當兵什麼事情都要非常小心,以免像我一樣!!
若各位大大有其他管道能讓小弟去申訴申請的請麻煩大家幫幫忙!!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