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網路文章,
奇怪你們不是說愛動物嗎???
怎沒有去找那個機車騎士???
這樣到王金春主席半的協會癢的狗要養到100歲不死
不然一掛馬上找你要6萬元
http://www.babyhome.com.tw/mboard.php?op=d&sID=3022345&bid=6&r=133&page=1
有打算到「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認養動物的請三思...
作者:小白媽媽 2
時間:2010-04-24 14:35
但是我不免為協會打抱不平一點!!
我們送養動物的用意是希望她們有幸福的未來!!
追蹤也是一件很累人的事!!
有些義工都是義務幫忙沒有領錢的!
如果每個領養人都推說不是故意把動物養死!!
也不主動通報~~這樣我覺得六萬真的算太少了!!
一條生命的價值當然不是用錢來衡量的~~
如果當初積極聯絡~有常PO一些照片在網路上
六萬元其實還有可以商量的空間啦!!
另外一篇
建議愛狗團體對於飼主飼養的疏失而造成寵物死亡者,也應該提出告發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0&t=2235463&last=2906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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