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家車廠工作
本公司最近與某銀行合作推出聯名信用卡
因為內容與優惠並不吸引人
公司想出了一招就是強迫所有員工都辦一張
並當場要求所有員工都要影印證件
廠長只說了一句
是總經理要求的
就拿著申請書要我們當場寫
連考慮的時間都不給
迫於無奈
暫時填寫了基本資料
但還沒交出證件
想請問這樣有砥觸勞基法嗎?
我又該如何舉證?
向勞工局申訴會暴露我的資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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