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懇請有三立帳號的人幫忙轉貼到他們的討論區(花蓮貨車載輪椅母親新聞)

今天在三立1800的前一檔新聞看到有關花蓮一位身心障礙人士以貨車載他的母親前往醫院換尿管的新聞。

新聞的內容大概為:有民眾提供行車紀錄器的畫面,畫面呈現小貨車的車斗綁著輪椅,輪椅上有為位女士。
三立的記者訪問之下,原來是有身心障礙的男士為了載她的母親去醫院換尿管。

讓人不解的,記者問當事人怎麼不請福祉車或計程車,當事人反應經濟情況不允許。記者之後還去問警察局這樣是否涉罰,警局回答要依法開罰三千以上的罰鍰。記者既然已經知道當事人不好過,如何還要落井下石?
整個過程,主撥、記者、警察全都正義凜然。

沒錯,當事者固然違法了,但是否可以用體恤憐憫的方向報導這則新聞?

小弟沒有,也不想申請三立帳號,懇請有帳號的人代為貼到他們的討論區,感激不盡

2011-06-29 18:37 發佈
你可以發到TVBS, 相信他們一定很樂意!

edwardpingtung wrote:
今天在三立1800的...(恕刪)




花蓮的警察還想開罰阿?


長官們都這樣了?

不是嗎?
1.警察有確定要罰嗎??還是只是針對這樣的行為說出可能處罰的標準
2.若是的處罰了..或許可以給當事人另一種想法..讓他換種方式接送自己的母親
3.如果不處罰..當事人繼續這樣下去..哪一天他母親因為這樣摔下去..請問一下這樣有比較好嗎???很多人都這樣..沒有罰錢不會得到教訓...
需要說明一點,本人沒有說,也不認為當事人沒有違法,
只是整個新聞報導的方式讓我覺得是在圍攻當事人。
我的主旨是想請新聞台以體恤憐憫的方向來報導這則新聞。

警察接受訪問,以其身分,固然要用法律說明,
但電視台方面可以選擇不播出該片段。
或許可以增加採訪社福單位,以尋求對當事人的協助。
edwardpingtung wrote:
記者之後還去問警察局這樣是否涉罰,警局回答要依法開罰三千以上的罰鍰。記者既然已經知道當事人不好過,如何還要落井下石?


我為辛苦的長官說句公道話

見人說人話!

是我也這麼回答 表面跟場面 不用錢

開不開還是抉擇於警方


會開嗎?

我不知道 但我猜開單機會很渺小!
這事件出現一些社會問題,

1) 記者是否要把事件處理到此地步呢? 這是真的很專業嗎?
如果要追問, 就應去問有沒有可以幫助他們的機構.

2) 社會大眾有沒有方法來幫助他們, 沒有, 就算開多少罰單,
這問題仍然會再次出現的.

melody.day wrote:
這事件出現一些社會問...(恕刪)


俗話說: "筆尾咖利刀" ...tvbs新聞跟進了~
我想這男士應該是挺藍的
所以找到機會要打一下

不媚英國 wrote:
俗話說: "筆尾咖利...(恕刪)


剛有看TVBS的新聞, 感覺是處理得比較好,

先說了問題的原因, 最後才加註, 這樣開車是既危險又犯法.

法,理,情 都有處理了.

真希望那家人有更好處理的方法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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