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去墾丁住民宿,後來跟民宿主人要發票,沒發票。
老闆說只有收據讓我報帳,
好吧~就收據吧!
民宿給我"免用統一發票收據"給我,但是收據上的章是"統一發票章"
疑問來了:既然有統一發票章,應該有發票吧? 如果是免開統一發票的店家,應該是使用"免用統一發票章"
今天打電話去要發票,一直說一直以來都是這樣開~老闆不在...等等,好敷衍,以後也不想去住了。
我不知道我的理解對不對,業者是不是逃漏稅?
如果有公司福委會補助要去墾丁住民宿的,要小心業者是不是混水摸魚不開發票,還有逃漏稅的店我也不想去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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