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低收入戶的家庭
家庭成員(年齡):女友的媽(約65)女友的姐(約41.已婚)女友的哥(約40)
女友(約29)女友哥的子女(姐快滿18.弟快滿17)
=====================事件敘述=============================
女友與她哥差約10歲,女友的哥約在20歲時生下了那一對姐弟,在他們出生後,
也未能好好照顧他們,還是每天四處往外跑,年少輕狂(忘了何時離婚的,因為我還沒出現)
均由女友的媽及女友照顧成長。
(對,沒錯那時的女友也才幾歲,國中時期就已經在把屎把尿。)

在那對姐弟約七歲時(小一),一年後我才出現的

女友的哥暫時的 "離開社會"…,三年前才又"回來這社會"。
(記得當時,他們倆才小二小一呢)

回來這三年間,一開始也曾努力工作改善家庭狀況,貸款開了一家小吃店
一年後認賠殺出,買了一台車(還是貸款),然後身兼兩職的工作,
每個月也按時的拿三萬元回家,故事到這好像也還不錯吧! 誰知惡夢正悄悄的來臨
記得嗎,貸款買的車加下開店時當老闆也辨了好幾張卡,沒錯是個卡奴!
對銀行的,原本固定的卡費.貸款也不知何時開始沒繳;
人情債,我就不知道又有多少了,總共加起來已經破百了!(不包括已經還的)
地下的,希望沒有。

半年前,兩個工作都突然離職,人也失蹤,留下一堆爛攤子,
兩三個月前,銀行電話來了,還有人情債電話也打來找人,
忘了說,會錢二十幾萬在失蹤前,硬是標了走。
對了,車子已經在債主那了(前前女友吧),而且,兩三年的稅金也沒繳,
賣掉還不夠那個洞呢,何況人失蹤。
這事一發生,女友的媽更是無奈,原本期待的兒子竟然又…,
她一次次的原諒,一次次的再信任,想到這種結果,
未來該如何,也難過的兩三週無法好好入睡。
那對姐弟和我女友,也撂下話,如果又再次原諒的話就決定三人離家出走,
這次他們四人決定放手了。 (一個是被半強迫的)
(應該說那兩個小的從小就放棄了吧?)好像很悲情。

因為,卡債已經幫他還了近三十萬了…,對一個低收入戶家庭可以還出近三十萬,
你問我怎麼來的(標會.保險借款...),我女友好不容易去年才還清就學貸款呢。
從他們國小看到現在,也高三高二了,時間過的好快

那兩個小的從一年前也開始打工了,慶幸的是兩個都 很乖又孝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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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兩個小的,姐姐要滿18歲了

上週她那可愛的弟弟說:姐恭喜囉!當妳18歲時,妳也得到了一佰萬,負債

怎麼辨,這下子 難笑了

他們是有打算去報人失踨,然後去告遺棄小孩,
但也可能不會?確定的是,親情就到此為止了。
但我查到的資料都是:
親子關係是基於血緣因素而產生,而血緣係屬與生俱來,不可能拋棄或消滅。
但是,
子女遺棄年老力衰、無謀生能力的雙親也是一種犯罪行為,
它構成了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違背義務之遺棄罪,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知道 債權 是可以拋棄繼承權
但這樣之後,會有什麼其它衍生出來的問題呢?
還有什麼是要注意的,讓我最少先有個底,有確定的話才會去法律諮詢。
因為他們倆都認真的說:他(他爸)都沒有養我們,為什麼要我們養他? 心酸啊

這是無奈的問題,還有其它的方法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