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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店家鑑賞期的問題 個人感受:是不是社會病了? 你的看法?

最近幾個網路 App Store 7天鑑賞期的事鬧得有點嚴重
我個人是覺得有政府介入是不錯
至少表現出有在做點事
只是如果把事情好好的想
會覺得事實上這是一個很奇怪的事
有沒有人跟我同感

我可能沒什麼邏輯
但是不知道有沒有人想過
全世界消費能力跟台灣差不多或勝過台灣的國家裡
有幾個政府有立法強規消費(或網路)業者提供 X天鑑賞期
在那些沒立法的國家裡
又有多少地方業者主動提供X天鑑賞期
是不是真的沒立法管大家就不做了?

講美國好了
聯邦或多數州政府並沒立法強迫業者提供 X天鑑賞期
但是普遍還是都會提供X天鑑賞期
不論網路或實體店家
也是有不願意讓人換或退貨的店家
但是已變為少數
為什麼?

舉例好了
有個業者提供鑑賞期或換退貨的服務
如果價格差不多
有人會願意冒險去跟不願換退貨的店買嗎?
漸漸的競爭夠強烈的話
這些比較差的業者自然會消失
所以不需要立法
經濟學跟人性自然會淘汰劣質的商家
那我們幹嘛立法?

我們是不是也要想一想
為什麼在其它國家不需要立法的情形下
我們反而要立法規定這些條款呢
是不是要有人罵有人罰我們才願意改善?

像超速跟交通違規一樣
一堆人紅燈不停 路上飆車 危險左右轉
直到有警察或照相機在才會收斂一點

或是坐捷運公車見到需要博愛座的人不讓位
因為法律沒規定一定要
所以我爽就好 你又不能對我怎麼樣

化工廠賣塑化劑給食品加工公司
不覺得奇怪一個食品加工公司買這幹嘛
明明知道背後一有不人道的事情發生
不會自己停止向政府爆料 為什麼?
是不是因為法律沒規定我不能賣有毒物品給食品加工業
也沒規定此種有毒物買賣交易一定要通報
所以我錢可以賺 幹嘛停?

我們真的要什麼事都要立法有人管社會才會進步嗎?
歐美多少大企業家願意捐錢做慈善
比例上 台灣呢?
沒錯 妳可以爭說捐錢可以減稅 所以有人願意做
但是政府可沒有強迫企業做慈善 減稅是一種鼓勵
台灣呢?
有沒有減稅條約我不知道
但是如果有的話
為什麼沒有那麼多企業家要捐錢
而不是只是有什麼大災難才作一下業績?
有沒有想過這些事?

社會是不是病了
嚴重到沒有人出來立法以罰
就不會有人以正當的道德觀念做人?

以上為個人意見 你的看法呢?
2011-06-28 3:30 發佈
因為並不是所有人都是那麼有良心有道德
為了有法源依據所以才會制定出這些法規
而且就算有了立法規定還有人可以鑽法律漏洞

其實所有立法的規定與限制
目的都是為了保障大部分守法的權益
你講的可以牽涉很廣
也可以很簡單
我講的不一定對-試著簡單講講我的看法
多年前聽聞華人留學生利用退貨方便
標籤不剪-穿一陣子-便跑去向商家退貨
這算盤打的精阿-永遠有新衣服穿阿
-----怎人家洋人在相信人的基礎上怎就成了
貪小便宜取巧之人口中的笨蛋呢?
想起當初問了留學的同學-確有此等事呢!
當時台灣還沒有可以鑑賞期可以退的風氣或規定
那同樣當時的留學生為何到了國外就認為這樣的便宜是可以占的呢?
甚至呼朋引伴---
一樣的觀念-一樣的規範-由不同人民組成的國家我想還是不一樣的
也許有人會有其他想法"惡劣商家也很多阿"
"商家要如此做已把損控算在內了你擔心啥?"
"國外不守法的也很多阿-媚外?唱衰?"

---------------------
但事情也不是永遠都雞生蛋蛋生雞
到底是先有足夠多有守法素養的人民才會產生優良企業?
還是先有足夠多的優良企業或訂定繁如星的法調才會產生有守法素養的人民?
小小看法---來去睏
0926414414 wrote:
...但事情也不是永遠都雞生蛋蛋生雞
到底是先有足夠多有守法素養的人民才會產生優良企業?
還是先有足夠多的優良企業或訂定繁如星的法調才會產生有守法素養的人民?
...

如果你看過"銀元時代的生活",講民初年代市井小民的生活,其實原本華人是最講究信義的民族,生意往來絕不詐騙,口頭約定就搞定。後來洋人進來後,生意詐騙事件愈來愈多,慢慢地做生意就得定約。以前上三民主義的課,記得國父也講到這類例子。

華人今天變成這模樣,根本原因有2,1是西風東漸,2是電視媒體大力教育的結果,不難看戲劇教人任性亂花錢沒關係,人品質就一代比一代差了

不信的話可找些老電影來看,或翻些舊傳記,老老年代,不論東西方,人民素質都比較高,有情有義。現今這模樣,實在是媒體與資本主義緊密結合的惡果,教導人人唯利是圖,不用再推說是人民本身造成的結果了

另外還有些是法律制定本身有問題,多如牛毛又嚴苛,搞得要做生意就人人犯法,不犯法就活不下去。平時政府不管,等他看不順眼時就以違法來惡整,表面上是法治,實際上是人治,不守法只是百姓適應政府作為的結果。
大概看懂你要表達的東西

沒錯...這社會是病了
還病得很嚴重
所以我學會努力地去賺錢...扒糞這些事就留給那些沒有用的人吧
一舉双得阿...
扒糞者為我們爭福利...我再用少少的錢去買到更多更好的東西

forthewin wrote:
歐美多少大企業家願意捐錢做慈善
比例上 台灣呢?
沒錯 妳可以爭說捐錢可以減稅 所以有人願意做
但是政府可沒有強迫企業做慈善 減稅是一種鼓勵
台灣呢?
有沒有減稅條約我不知道
但是如果有的話
為什麼沒有那麼多企業家要捐錢
而不是只是有什麼大災難才作一下業績?
有沒有想過這些事?...(恕刪)


......很多企業家平日都有捐錢的
你所謂那麼多是希望多少??

台灣稅法基本上跟歐美相去不大
捐錢不是減稅 而是可以做為企業費用支出
費用增加 收益相對減少 所需繳納的稅金相對減少

歐美願意做慈善的企業沒你想像中的多
不要因比爾蓋茲是美國人而當每個美國企業家都是像比爾一樣

西方企業家比較熱衷贊助非營利性研究(考古 古生物等)
他們贊助非營利性研究也是可以認列費用抵稅 台灣還不行

台灣企業家比較熱衷贊助非營利性組織
台灣只開放認列公益團體 政黨組織 宗教團體的費用

所以台灣政黨/宗教團體發達 公益團體也是資本雄厚
只是多數人會捐給名氣大的 所以大者恆大 小者益小

單以比例去看 兩千萬人的台灣 捐款賑災的金額卻不輸人口上億的國家
漸漸的競爭夠強烈的話
這些比較差的業者自然會消失??????????????????????????????????

yes,,yes,,,06285,,

bb123dd wrote:
漸漸的競爭夠強烈的話
這些比較差的業者自然會消失??????????????????????????????????
...

反而是好產品消失也有可能

就像安部司介紹食品添加物問題

加了藥品,食物賣相好保存時間久,雖然比較難吃,反而能生存。就算這次塑化劑鬧這麼大,新聞冷了大家又繼續吃有塑化劑的化學飲料,能拿他奈何?
當人,不會主動為對方著想
那就是
立法來處理

forthewin wrote:
最近幾個網路 App...(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我是覺得有點矯枉過正.

App store與一般軟體或實體商品不同,
大多是小遊戲,小應用軟體,電子書.
給個15~30分鐘時間,應該就能判定是否為騙錢的.

不像網購如果收到包裹,可能是隔1~2天後了,
拆開來看看是否與預期相同,再決定是否退貨,
給個7天很合理.

App store如果7天內都要能退費,
那我想大部分的人, 遊戲破關了...退費. 旅遊軟體用完了...退費.
以後要嘛就是軟體製作者都不在台灣上架,
要嘛就是整個store退出台灣市場.

我覺得政府應該監督兩大store提供完善的地雷軟體回報機制,
讓人覺得被騙時能迅速找到管道申請退費,
而不是去強制人家提供7天鑑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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