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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被黑道打,欲申請釋憲,為什麼不被看好??

《醫師法》第21條是規定醫師有救人的義務


「法律牴觸憲法者無效」

憲法為根本大法,其地位效力,高於法律。

為什麼新聞報導普遍認為申請釋憲沒有用???!!!
2011-06-26 21:2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黑道 醫生

phliao wrote:
《醫師法》第21條是...(恕刪)

不清楚,對醫師法跟憲法都沒研究,樓下你認為?
道不同,不相為謀
很簡單就可以解決阿!
開放槍枝,醫生看診時櫃檯下槍支備用!

哪個黑道的敢打.
因為醫生說

你再來7次就可集8點

那醫生就被大哥打了

phliao wrote:
《醫師法》第21條是...(恕刪)
當然不看好黑道也是最大票源
理由其實不難解釋
醫生難道不當醫生就不會被黑道打嗎?
只是機率高低的問題
正如同今日報紙所言
難道消防隊員要因為火災是仇人家而不救災嗎?

phliao wrote:
《醫師法》第21條是...(恕刪)
被黑道打過的不只醫生,都要釋憲的話大法官會忙死,所以第一次一定要駁回.
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phliao wrote:
《醫師法》第21條是...(恕刪)


恩~有句話是這麼說~視病猶親
其實厲害的醫生是不會這麼想的

不醫反而是讓黑道早點解脫

只要表面上裝聽話、作治療
這次跟你說那個器官傷了不割不行
下次跟你說那組織壞死不截不行

把黑道凌遲個半死不活才狠!!

phliao wrote:
《醫師法》第21條是...(恕刪)


我覺得沒辦法說不醫黑道,不過如果對方失控打人,醫護不能逃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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