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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被家人擺道

之前媽媽生日
全家一起到餐廳吃飯
有:媽媽、姐姐、姐夫、哥哥、哥哥女友、我及2個小朋友
我有買個香奈兒保養組送媽媽($6000)
其他人沒買禮物
吃完飯由哥哥先刷卡(共吃了$26334)
由於以前只要是請媽媽吃飯都是費用平分(5人平分)
我就問姐夫說我要給多少?
當時他說禮物就當吃飯的費用(禮物也當大家一起送)
所以我不用付
但昨天我哥突然傳簡訊給我
叫我要給他$4000
我當時也有跟他說姐夫說我不用給
而且(26334+6000)/5=6466
我頂多還要給500而已吧....
想不到我哥是算除以3=10778
所以我還要給$4778
(也就是我還要幫我哥女友+姐夫負擔費用....)
之後我還打去問我姐夫
但我姐夫顯然是幫我哥說話
他說以後就算除以3(姐姐、哥哥、我)
重點是之前都是算除以5(算人頭)
這次突然變3人分擔.....
錢多錢少是其次
但是真的很不爽
各位網友認為是算人頭比較合理(只有媽媽及小朋友是大家一起負擔)
還是只算我們3個小孩
2011-06-25 15:5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家人
陳傻傻 wrote:
前幾天媽媽生日全家一...(恕刪)

哥哥女友應該不能算在內?
樓下你認為?
你如果有在賺錢,我認為這種事就算了,繳4千就好了
道不同,不相為謀

陳傻傻 wrote:
前幾天媽媽生日全家一...(恕刪)


為什麼不是哥哥幫他女友付,姐姐幫姊夫付啊?

在我這邊都是你自己帶人來,你自己付...不能其他家人分攤耶!

一個若無其事的晴天,有九個女孩在我的心中漫步著, 有時會寄託於偶然,我的沉寂、我的珍視啊! 妳們的降臨是一個錯誤。
跟我朋友家一樣耶
我朋友家是4個兄弟姊妹
除了我朋友以外 其他三個都結婚生子了
每次聚餐都是我朋友一個人算一家 其他人都是攜伴+小孩算一家
帳單也都是除於4
最後他終於受不了講出來
他們才開始算人頭付錢的

我的看法...當然是算人頭阿 (小孩除外)
開始有經濟困難的前兆
畢竟你是單身,不從你這挖一些就對不起自己的良心

你可以拿禮物費用大家一起平分吧,不無小補
一人兩千剛好打平吃飯的四千

roger6515 wrote:
哥哥女友應該不能算在...(恕刪)

我哥年底就要跟女友結婚了
只是我覺得假如我也帶朋友去那他們是不是也要幫我朋友付錢?
還有4000我也已經給了
只是有點不太高興
因為我覺得假如我帶朋友去
我朋友他自己負擔他自己的費用這樣會比較合理
不是嗎
分批吃就不會有這個問題了,你媽媽也可以多吃幾餐
陳傻傻 wrote:
前幾天媽媽生日全家一...(恕刪)



我本來是想說除以五是對的

可是想一想

我跟我老婆家人出去(如父親節母親節OR岳父岳母生日)

一般好像都是直接除以三,(我老婆、我老婆她哥、我老婆她妹)

不過我老婆她哥跟她妹也是都結婚了,不管另一半有沒有來都除以三

要不然就是我老婆他哥全包(大家好像都有全包過,不過我老婆他哥全包最多次...應該吧)


ps.我們三家都各有一個小孩

陳傻傻 wrote:
前幾天媽媽生日全家一...(恕刪)


你姊夫和你哥女友是你媽生的嗎?還是乖乖的付吧...誰叫是你媽捏
大家好
陳傻傻 wrote:
我哥年底就要跟女友結婚了
只是我覺得假如我也帶朋友去那他們是不是也要幫我朋友付錢?
還有4000我也已經給了
只是有點不太高興
因為我覺得假如我帶朋友去
我朋友他自己負擔他自己的費用這樣會比較合理
不是嗎


我覺得都是自己媽媽,你就當你幫兩個弟弟出。
你哥哥,姐姐幫他們另一半還有你媽媽出就好了


以下純玩笑話,看看就好

年底還早嘛,不用急,說不定還有變數?
我覺得花幾千塊認清他們還算好拉,以後等有機會再補一刀?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道不同,不相為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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