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22)台北市環保局要到我們公司大樓做「節約能源」檢查,大樓管委會竟然通知各公司要將辦公室的燈館數量減半,也就是原本4支20w的燈管,要關掉(轉鬆)2支燈管,並將冷氣溫度調到28度,以配合檢查,等待檢查過後再恢復原狀。
導致今天整棟大樓陰森森的,溫度還頗熱的,誰都知道早上剛到公司,在空調尚未開啟前,空氣都是悶悶的,待空調開啟後要等約30-60分鐘才會感到舒適,但今天都已經過了1個多小時,卻還是悶悶的。
我不禁想問:這樣的配合檢查有用嗎?
能源節約檢查不就是要原樣貌受檢,並經由環保局專業人員告訴我們,那裡燈管太多、那邊冷氣耗損嚴重、如何節約能源,大樓經環保局專業人員指導後,再來進行改善,才能達到真正的「節約能源」。
而我們大樓卻不是這樣,為了配合檢查”暫時符合標準”,犧牲大家的權益,等待通過後再恢復原狀,這根本就等同沒檢查。
若是有人因空調不適,導致胸悶暈眩,這些後果該由誰來負責。
另外一點我很納悶,為什麼環保局要事前通知大樓要來檢查呢?
難道不能做突擊檢查嗎?
事前的通知也許是為了避免擾民,但大樓為檢查而檢查是否適當?
既然達不到真正的要求,又為何要檢查呢?
最終又還不是沒有達到真正「節約能源」的目的,那一切不都是白忙一場。
我覺得相關當位真的要去想一想,你們(環保局)難道真的不知道這一切都是假的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