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擬制訂:晚上10點前 老師不得拒接家長電話。
這真的是一件德政。
前一陣子我和某女同事為了他班上有著不同成長背景的幾個小孩,做了許多一般人想像不到事情:
半夜幫學生的媽的新生兒辦理住院,因為學生的爸早就跑路、她媽媽幫一個叔叔生下孩子又落跑,小六的學生必須幫自己的媽媽和弟弟辦理住院,而這個小六生是資源班的學生...
小六女生逃離養他的祖母去跟三十幾歲的叔叔同居,老師發動警察、社工、主任學校同事到網咖找人...後來不知經過幾個星期才人肉回來。
像這種事情,我們老師以後可以正大光明的說:教育部規定我們可以不理你們囉!因為:
已經超過晚上10點啦!
感謝教育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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