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調查,陳姓男子與女同事在同家清潔公司擔任清潔工,陳離婚後獨自在外租屋居住,因付不起房租而向女同事吐苦水,女同事則表示她租屋獨居,還有空房可分租,2人約在16日晚上看屋。
女同事指控,當天看屋時2人喝酒聊天,後來昏沉中發現陳某竟然性侵她,她無力反抗,隔天醒來2人衣衫不整躺在同張床上。陳男則稱,當時女同事穿著薄紗拿電扇到他房間,他又拿回去還她,隨後2人很自然的發生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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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在google上面亂逛, 看到這一條新聞
心想, 真是一路靠北騎了... 這不是在洪爺之類的網站才看得到的故事嗎?
現實生活中真的有這種事情發生喔?
不過當我仔細看了一下雙方的年齡之後
我想, 我只能說... 酒量不好就不要亂喝酒, 喝酒真的誤事啊...

新聞說: 陳姓男子(44歲)與女同事(61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