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老百姓不該得罪警察大人
是~~我錯了
一切都是我錯了
錯在我只是個平凡的老百姓
這兩台警車的停車方式有算違規麼??
一台占用兩個停車格
連收費員看到都不知道要如何開單
而且還停了兩小時
就算要執勤的話難道不能把車停直的嗎
照片中還有一小格有拍到一個殘障人士車上的拐杖
後來那個殘障人士望著停車格不知如何停車
還是旁人把警車移開才有辦法停車
我想需要再次說明一些事情
這個地方是台北市西門町的獅子林大樓門口
這邊在中午12點前停車格大部分都空空的
所以不太可能被移車~~~~~
因為我去上班的時候還有一堆空位
警車一台在停車格內佔了兩格
另一台在停車格位擋住其他車停車
警察根本不知道跑去哪裡
或許真的在值勤但是兩個小時後警察來牽車
也不像是甚麼緊急的勤務需要把車子丟著去抓犯人
如果是緊急的勤務還會有時間把安全帽好好的掛在把手上嗎
若非緊急勤務難道就不能把車停直的嗎
他停車不用花錢
我們停車還要花錢的
別說我不體諒公務員辛苦
若真的是緊急的事情我不會那麼閒還PO上網
在西門町的獅子林地區我也看過警察大陣仗的抓人
所以還可以分辨是不是緊急事件
雖說公務中不違法但是民眾觀感如何??
在我拍照的同時,車位也差不多停滿了一位殘障人士只能望著警車無奈的表情
別說公務員執勤最大
公務員領人民的薪水本來就該接受人民的監督
一般人停在車格外就直接開單
她們公務中就可以亂停嗎看在百姓眼中感想如何
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嗎??
不是所有人都是看警察不順眼故意找她們麻煩的




(那萬一員警去的是一位難求的精華區怎麼辦?要員警在大熱天走上一段路後~再走上一段路回去牽車?中間發生緊急公務時~是不是又要炮員警抵達現場的時間太慢~造成民眾損失~要聲請國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