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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停車法算違規嗎??

看了一推回應只有一個感覺
死老百姓不該得罪警察大人
是~~我錯了
一切都是我錯了
錯在我只是個平凡的老百姓





這兩台警車的停車方式有算違規麼??
一台占用兩個停車格
連收費員看到都不知道要如何開單
而且還停了兩小時
就算要執勤的話難道不能把車停直的嗎
照片中還有一小格有拍到一個殘障人士車上的拐杖
後來那個殘障人士望著停車格不知如何停車
還是旁人把警車移開才有辦法停車


我想需要再次說明一些事情
這個地方是台北市西門町的獅子林大樓門口
這邊在中午12點前停車格大部分都空空的
所以不太可能被移車~~~~~
因為我去上班的時候還有一堆空位
警車一台在停車格內佔了兩格
另一台在停車格位擋住其他車停車
警察根本不知道跑去哪裡
或許真的在值勤但是兩個小時後警察來牽車
也不像是甚麼緊急的勤務需要把車子丟著去抓犯人
如果是緊急的勤務還會有時間把安全帽好好的掛在把手上嗎
若非緊急勤務難道就不能把車停直的嗎
他停車不用花錢
我們停車還要花錢的
別說我不體諒公務員辛苦
若真的是緊急的事情我不會那麼閒還PO上網
在西門町的獅子林地區我也看過警察大陣仗的抓人
所以還可以分辨是不是緊急事件
雖說公務中不違法但是民眾觀感如何??
在我拍照的同時,車位也差不多停滿了一位殘障人士只能望著警車無奈的表情
別說公務員執勤最大
公務員領人民的薪水本來就該接受人民的監督
一般人停在車格外就直接開單
她們公務中就可以亂停嗎看在百姓眼中感想如何
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嗎??
不是所有人都是看警察不順眼故意找她們麻煩的






這種停車法算違規嗎??
這種停車法算違規嗎??
這種停車法算違規嗎??
這種停車法算違規嗎??
這種停車法算違規嗎??
2011-06-16 4:2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停車法算

怪鼠鼠 wrote:
這兩台警車的停車方式...(恕刪)

不算 公務中不受
法規約束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怪鼠鼠 wrote:
這兩台警車的停車方式...(恕刪)



1:員警在執勤公務(不受任何規定)

2:他不是占用到殘障車位..

3:請多背法條~考試都會考到...

4:請尊重員警~他們也是很辛苦的...

5:請別再砲轟或提出質疑...因為很明顯就是員警在執行公務(簽到巡邏)

謝謝你的支持與愛護~請多尊重第一線公務員~
如果是停這樣,一次橫停佔兩格真的很誇張,
不過我猜想是,一開始警用機車沒有停在格子內,
而是像最後一張圖那樣,橫停在機車格外,
但擋住了格子內其他機車的出路,所以被人移車才變成這個樣子的。


一句執行公務中就不算違規了...

只是社會觀感很差而已


民眾是有權利提出合理的質疑..警方也必須做出合理的解釋..

可以轉給媒體 他們會請所屬單位出來解釋..
如果發生銀行搶案時~你是否也要員警乖乖停好摩托車~再去執行公務?(那萬一員警去的是一位難求的精華區怎麼辦?要員警在大熱天走上一段路後~再走上一段路回去牽車?中間發生緊急公務時~是不是又要炮員警抵達現場的時間太慢~造成民眾損失~要聲請國賠?)
橫停不過是少一個停車格罷了!有需要臨停的騎士~最多另外再找下一個車位o
公務車(公務員)急的是"公家事"~私家車(個人)急的是"私人事"~我想前者享有特權~是基於服務大眾的立場~才賦與特權o(總之大家還是多擔待一下吧!只要不是公器私用的行為就好)
安全帽還掛在手把上
我睹這絕對不是執行公務

這就是標準的有牌流氓

mo0928o1 wrote:
安全帽還掛在手把上我...(恕刪)


+1
警察巡邏簽到絕對不會脫安全帽
警察雖然辛苦
但總是有些老鼠屎愛破壞警察的形象
警員簽巡邏箱不會把安全帽拔掉,不知這部警用機車有何隱情?
如果是執行防搶勤務(車留當地,人不在,嚇阻歹徒),但這種停法又有點過當了
怪鼠鼠 wrote:
這兩台警車的停車方式...(恕刪)


他又沒有要停
如果你要停
把他的車
牽到外面或幫他停好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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