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考慮他表現良好,出獄應不會再犯...

在獄中參加比賽戒煙成功,為其在獄中表現加分...
真不知道我們到底抓壞人是來考驗他的"表現",還是要增加他的"痛苦"
我們的法誤部也太神了,他還可以預知犯人出獄後不會再犯...

這麼說來,下次看到昱伸老闆出獄,也不足為奇了
在獄中參加比賽不喝飲料成功,為其在獄中表現加分
考慮他表現良好,出獄應不會再犯???

終於知道法誤部為什麼這麼重視人權團體了?...
2011-06-15 11:1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法務部

dvddvd903 wrote:
在獄中參加比賽戒煙成...(恕刪)

獄中可抽菸,很有人權啊。
dvddvd903 wrote:
在獄中參加比賽戒煙成...(恕刪)

不然假釋的標準要怎麼看,看誰在裡面比較大尾嗎
應該舉辦一種比賽 考驗他們出獄後不再犯的決心

第一名:懶叫剁掉=>太有決心了

第二名.....

第三名......
為什麼要可以假釋


判幾年就該關幾年



就算一罪一罰,有人被判了幾百年,合併執行十幾年
被關個5、6年,就可以假釋了

法律是參考用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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