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查公司統編的時候,突然想到這個問題.
為什麼不是叫獨立編號,或是直接叫公司編號
當然統一發票也是一樣.
為什麼不叫"購物發票"做為基准呢@@?
像國外的發票似乎也就是直接使用單字"發票"來使用.
是為了偷偷幫統一打廣告嗎XDDD
這純脆是閒聊的,歡迎歪樓...
不過我猜測這個名詞當初這樣用,可能是因為它使用上的"統一"性,或者它的號碼編排有"統一"的規則.畢竟這個辭還是有它的意義及存在的必要,不管你喜不喜歡"統一".
下次如果我要對著眾人說明規則的時候不說"我們統一這樣做",而是說"我們獨立這樣做"???應該沒人會懂.
個人看法...

會叫統一發票,是因為統一編號!
會叫統一編號,是因為早期各部會與地方各自為政,
為了使所有經濟活動體都能有一個通行於各部會(單位)的辨識法
所以設立統一編號(因為公司或法人是可以變更名稱的)
例如:以前經濟部發公司執照,會有公司編號及核准文號
各地方政府營利事業登記會有登記字號與核准文號
各特許事業會有特許事業核准字號,如電視台,舞廳,銀行,旅行社,飯店...等
所以為了統整於各地方與部會之間,所以設立統一編號...
流程是先由地方政府依營業人(事業)之申請順序發給流水編號
申請單位依此編號至各單位申請設立(變更)登記...
統一發票則是營利事業交易稅捐憑證,其上有註明各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無論其名稱是否會有所改變,其稽徵標的係針對該統一編號事業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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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多年前某次聽稅務研習講的模糊記憶
有錯請指正!謝謝!
chiang : 下次還是選擇網購好了,沒事別再到百貨公司玩具部,那很可怕!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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