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我的上一次po 文 想來這裡給個了結
詳情請 點閱 我的HTC flyer 不能開機了... 才購入第7天 ..
待我回到家之後 抱怨給老婆聽之後才發現 其實老婆並沒有將外包裝盒丟掉!
趕緊拿了已經進到垃圾桶的包裝盒 火速的又衝回現場 ..
一進到店裡 ..
店員小姐態度相當的不客氣
好像我向她們買東西是上輩子欠她似的..
當我們要求更換新品時,店員只說了一切都必需將完整包裝寄回總公司靜待處置 ...
啊勒...
這個時候我使出了奧客最高級模式 ... 我對她們說了那我要退機 如果不能馬上換新機給我 那我就要退機了
沒想到 她們竟然也使出大絕!!!!
當初與她們簽約的購物憑單內容竟然寫著 實體店面消費無退換貨說明一條...
搞什麼 ....... 這樣在我當初簽下這張單的時候不就表示 如果真的我買了一台不能開機的flyer
我只能等他們維修 不能換新機 甚至不能退貨 不能拿回我的血汗$$$$$ !!!!!
重點是7日內!! 傳說中的七天鑑賞期呢 ?
拿來騙消費者的嗎 ...
請懂消保法的大哥指教一下 , 是不是我在這張單上簽了名 就真的不能退換貨了 ???!!!!!
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