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過一個律師主持的節目.但他所說的話.畢竟是專業.他說:要打集體訴訟的賠償官司.要勝訴.會很困難.機率不高.
大概的重點是....
並沒有確切的直接證明塑化劑所造成的危害.(目前並沒有一個真得受到傷害的受害者..)
就算廠商或原料商.害人該死.他們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但跟賠償消費者又是2回事了..
法律是講求"因果關係"的<---這是重點.
又有另一點說.就算有人吃出傷害了.但其傷害也難證明就是服用塑化劑所造成的(因為有可能是遺傳有可能吃入別的黑心食品或其他因素)
比較偏向於應該向該產品的投保廠商或政府(如果該產品有GMP認證).求償.
但重點來了..
GPM其把關認證.只在於產品的製作流程有無合乎規定.成份是否實在.更重要的是..之前也並無塑化劑這個東西的檢驗項目.
其他名嘴並有提出以前更黑心的米糠油或餿水油事件來比較.那些人受到更嚴重更直接的傷害.但可憐的是直到目前為止.並沒有任何受害者(當時約2千多人)得到廠商的賠償.充其量只有得到政府的醫療照顧.而這些支出.卻是所有納稅人埋的單.
所以.....大夥還有一條辛苦的路要走..因為這是發生在台灣.
又或者看是否有外國人跨海來打求償官司.如果有且贏了.才會有指標性的意義.(國人也勝訴的機會才會大)因為這是發生在台灣
不然還有一個些微的機會啦..就是該承辦法官搞不好也是個直接受害這者.自己超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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