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黑心食品都吃下肚了.....未來要怎麼防範才是重點吧
請大家討論要如何規範這些廠商
小弟我要求不多
"凡生產或製造黑心食品有害人體健康,一經查獲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
治亂世要用重點.....立法院有沒有種敢這樣修法?
不然就只能大家行使複決權了~~
jijerwang wrote:
小弟我要求不多
"凡生產或製造黑心食品有害人體健康,一經查獲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
我覺得國健局在睡覺,
而且睡得很厲害
大家的健保費不就養肥這些惡質黑心商人的荷包嗎?
「殺人償命也償錢」
有錢的--> 罰到他破產,小心別讓他們脫產。
沒錢的-->先查有沒有脫產,追到底,然後關到死。
經營者、生產者、販責者責任拉大一點,
萬一是很難討的,債權還可以外包,
追到大家心生醒惕
不然有什麼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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