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責那麼輕,難怪負責人一副毫不在乎的樣子...!!
截自衛生署網站:
該局再次強調,惡意添加DEHP於食品中,產品將被沒入銷毀,並依故意或過失,以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食品…不得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之規定,依同法第31條處以新台幣6萬以上至30萬以下罰鍰,此外,若產品有致危害人體健康情形,將依該法第34條規定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8萬以上至90萬以下罰鍰。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及地方衛生局為保障國人健康及食用安全,持續追蹤使用含有塑化劑DEHP成分之違法起雲劑廠商名單及其產品流向,目前清查結果顯示,國內起雲劑的供應廠商,僅昱伸香料有限公司生產的起雲劑違法摻有DEHP。
衛生署也一直避談自己監督不周的責任,都將焦點弄在廠商身上,似乎一點都不自覺自己的失職
為什麼都是馬後砲呢,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