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請益]對勞基法了解的朋友解答

目前在服務業工作
月休七天
可以再排六天1030~1700 or 1600~2230
其餘天數周一至周五1030~2230(用餐休息各一小時)
假日0930~2230(用餐休息各一小時)

休假除了上述的方法,特休七天(滿一年)
其餘所有假日全部沒有
過年上班(紅包1000)也沒有加倍或算加班
事後補休更是沒有

算過工時約200小時,比勞基法規定雙周84小時多很多出來
既沒有加班費,也沒有薪水比較高
當然服務業薪水高需要業績,但這麼長的工時,難道真的無法可管嗎
我知道不爽可以把老闆給辭了
但這種血汗企業就沒有辦法可以治嗎

如有申訴管道版上神人可否告知呢

我不是想當烈士,只是希望革命總要有開第一槍的人

ps因為不知道要放哪個版,暫且擺在這,如有違反板歸,請管妹海涵
2011-05-22 15:0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勞基法 朋友

青鳥 wrote:
目前在服務業工作月休...(恕刪)

妳是很高級的服務業..
一樣是服務業..我只能說你真幸福..

青鳥 wrote:
目前在服務業工作月休...(恕刪)


換工作是你可以治他的最好方法,勞基法實施幾年了,你這個問題可以解決的話早就不會有像你這樣的人出現了。

青鳥 wrote:
目前在服務業工作
月休七天
可以再排六天1030~1700 or 1600~2230
其餘天數周一至周五1030~2230(用餐休息各一小時)
假日0930~2230(用餐休息各一小時)

休假除了上述的方法,特休七天(滿一年)
其餘所有假日全部沒有
過年上班(紅包1000)也沒有加倍或算加班
事後補休更是沒有

算過工時約200小時,比勞基法規定雙周84小時多很多出來
既沒有加班費,也沒有薪水比較高
當然服務業薪水高需要業績,但這麼長的工時,難道真的無法可管嗎
我知道不爽可以把老闆給辭了
但這種血汗企業就沒有辦法可以治嗎


有更多的人要求服務業是奴才業
但我希望你這第一槍能帶來更多的槍聲
服務業一般來說算的是時薪 不是月薪

請問一下你的時薪是多少?

我記得我以前在KFC 打工 打到最高時薪也才130 掛START

假日時數有加倍 有時為了錢也會上ALLDAY 班

你月休7天 後還可以再排六天的半天假 這樣你一個月的工作總時數又是多少

一般上班族 週休二日來說 一個月大概也才8天假

以你的休假 排休來看也比一般上班族還要多

我不知道你在不滿足什麼....

====================================================
相對的來說 你上班的工作的內容又是什麼?

服飾店? 精品店? 百貨業? 餐飲業?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第八十四條之一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
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
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
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
前項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
不是每種行業都適用勞基法,
也不是每一種服務業都適用勞基法;

例如:颱風天的公車司機,
例如:你在三更半夜突然身體不舒服,要去找的醫生。
例如:聚眾遊行聚眾聚會激情過後,留在現場清理垃圾到天亮的清潔工。
例如:歌舞昇華、商女大唱後庭花很久沒在管亡國恨的八大行業。

ps, 要開第一槍,請瞄準一點。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
勞基法的落實和現實是有一段差距的

而且勞委會也沒落實勞檢制度

到底目前勞基法是最高標準?還是最低標準?

訂了沒人去落實助度,有訂跟沒訂一樣

我也有試過寫信去檢舉

你知道拖了多久嗎???

三個月!!!

勞檢所來我還想說他們來幹嘛~!!

勞委會只有在立委吵上新聞版面的時候,才會去勞撿某一產業...

等看看勞委會變成部的員額配置是怎樣吧@@

青鳥 wrote:
目前在服務業工作
月...(恕刪)


小妹也覺得樓主的服務業算很優了

要不要去別家看看
我想你會吐血
每次有人發這種文章
都會有人潑冷水
"你已經很幸運啦,別人更慘,不要在嫌東嫌西了"

說真的
有時候真的是老闆沒依照法規
有時候只是爭取應有的權益

幹嘛用酸的語氣呢

若是要這樣比
出車禍之後上來問該怎麼處理
乾脆就回他: 你已經很幸運了,很多人車禍之後都沒有活下來,不要再嫌東嫌西了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