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警察認為某人違法將其送辦,但後來法院判無罪或檢察官不起訴,能告警察嗎?

2011-05-20 2:23 發佈
如果已經是公開的資料,
那應該就沒有「非法取得」的問題。

像之前一些人肉搜索,
只要是事實就並不違法啊。

當然如果裡面有造謠或惡義中傷的,
就另當別論啦。
皮很丘 wrote:
「波波」在那裡?手機...
警察不是法官憑什麼資格說誰違法?(恕刪)

警察有警察權,他可執法移送法院,是否犯法由法官判定.

醫生公佈學歷怎麼是件丟臉的事?
反而是件肯定.

程式開發者真是佛心來的。
造福大眾~

皮很丘 wrote:
「波波」在那裡?手機...(恕刪)
我聽見重要東西消失的聲音;不是啪嚓,是咚鏘!
醫生是專業、高社會地位的職業,而且以自己的學歷及豐富的專業經歷為榮。能當醫生,表示聰明、會念書、厲害、強者、高收入......等。
但當醫生,卻害怕被公布學經歷,這......一定是自己覺得哪裡不如人或名不符實而心虛吧???
醫生不是一般路邊掃地清廁所的職業...
民眾本來就有權利要能知道他看的醫生是何方神聖...
如果醫學教育沒有程度高下之分 那政府大可以開放全世界每一個國家的醫學院學歷 何必設限篩選?
我知道的醫生 每個都嘛迫不及待的把自己的學經歷秀出來

深怕人家不知道他多厲害!!


當醫生 怕人家知道你的學經歷??

有這麼沒路用的醫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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