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到貨發現有嚴重瑕疵= =
我想賣家應該不是故意的所以有禮貌的跟賣家連絡詢問並告知要退貨~
賣家知道以後有點推卸責任並就不再接我電話了

我想是不是我急性子了,會讓賣家覺得我是"奧"洲來的客人,
所以我又等了一天,讓賣家有足夠的時間回覆我

今天打給賣家,賣家一樣不接電話,也不回簡訊

~因為賣家讓我覺得很沒誠意~所以我只好使出必殺技了~

我只好簡訊跟她說:您好~我是XX拍賣的XXX買家

麻煩請今天與我聯絡退貨事情,否則我將去警察局報案,不要為了小錢斷送自己的前途
另外
因為我覺得知前跟她說有瑕疵的地方,
賣家讓我覺得她有點想推卸責任而且跟我再匯款前的說法不一樣~

所以我在後面又加了一句
"我們的對話內容及簡訊我有保留做為雙方日後證明依據"

發給她以後果然跟我想的一樣,
不到30分鐘馬上回我簡訊告訴我她已經寄信到我的信箱

我回家打開信看內容
賣家推托說:我不知道是否是運送過程中有什麼問題發生,
如果你堅持要退貨,那我會酌"收運費"及"簡訊費"
其實我也不是不講理的人但跟賣家溝通的過程中
賣家讓我覺得好像前已經匯再她戶頭東西也寄給我了
管它東西怎樣不關她的事,且都是我打給她跟她聯絡~賣家態度也不是很好
所以她今天開口要我付"收運費"及"簡訊費"
讓我就不太想付~
這樣我會不會太機車??
ps是否可用《消保法》第19條跟她說

"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