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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檢察官,我不知道該講甚麼????

富家子擄虐17天 人妻視訊求救


擄人勒索性侵還拍性侵照片,結果警方救出婦人後,檢方現在竟然是

警方追查出發信的IP位址,前天中午前往陳嫌住處救人、逮捕陳嫌,訊後依妨害自由、傷害、妨害性自主等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將陳嫌以4萬元交保候傳。
2011-05-12 21:5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台灣 檢察官

好大的一把金槍 wrote:
富家子擄虐17天 人...(恕刪)


你只是看到報紙的標題就下定論,認為檢察官偏頗.

你有去了解案情嗎?





好大的一把金槍 wrote:
富家子擄虐17天 人...(恕刪)


這案子現在是羅生門唷

女方是酒店小姐

女方跟男方很早就認識

女方跟男方有情書 性愛照片唷

LAG一整天應該是資料最齊全 還發這種LAG文 不太好喔

李組長說:案情不單純 仙人跳都有可能唷

現在很多女性價錢談不攏 都直接反咬性侵案例很多了


米思特 wrote:
這案子現在是羅生門唷...(恕刪)

男方是田僑仔2代 好妙喔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澳克拉河馬 wrote:
你只是看到報紙的標題...(恕刪)


或許記者誇大其辭寫,但別人老婆在你家床上被限制自由..
老公報警抓到,這還不夠嚴重?

這種四萬交保你還覺得ok?

台灣還真是犯罪天堂阿!

好大的一把金槍 wrote:
富家子擄虐17天 人...(恕刪)


田喬第二代??

懶猴!?

好大的一把金槍 wrote:
或許記者誇大其辭寫,...(恕刪)

多股溝一下...不然等等被砲!!

好大的一把金槍 wrote:
或許記者誇大其辭寫,...(恕刪)

你以為真相是這樣嗎?
好大的一把金槍 wrote:
或許記者誇大其辭寫,...(恕刪)


你有看過老婆失蹤14天都不報警的?

你有看過有男人讓老婆去酒店賣肉還這麼秋的?
台灣是個法治國家嗎?
應該是法感國家.....
莫讓自己的水準降到跟記者一樣的水平.....共勉之
汴水流,泗水流,流到瓜州古渡頭,吳山點點愁。 思悠悠,恨悠悠,恨到歸時方始休,月明人倚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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