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hard7416 wrote:如果真的這樣判真的不知到這些法官到底怎麼變成法官的...(恕刪) 簡單、因為你不是法官!等你知道為啥這樣判的時候、你已經成為法官了....(也就是你腦子進水的時候了)
米思特 wrote:跑去猥褻強"抱"女性轉圈後逃跑要判三年性侵 猥褻 強姦卻只判三個月強姦女兒數十次判4年這些爛法官 更該判重罪都不判強姦一罪一罰150年合併執行最後只判15年法官都腦殘嗎?..(恕刪) 後面問題是有沒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