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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稅是國民應盡的責任....但誰知道檢舉逃漏稅有多困難嗎?

實例:

甲方向國稅局檢舉乙方,甲方不僅提供了乙方姓名\住址\聯絡電話\MSN\e-mail\獲利方式\客戶名單以及相關網路證據(含照片),連檢舉人甲方的個人資料也一併具實提供。

就這樣,數日過去了...就回覆以下短短幾句話。

本案已列入檢舉案件查核,請台端於100年5月20日之前以書面提供XXX之身分證號及與本案相關具體事證或其他足以佐證可供偵查之資料憑辦,逾期未提供者,即依本分局查得結果逕予結案。

這算什麼? 之前提供的資料全都當作沒看見...還要再送一次資料? 報案還得先調查好並附上所有個資?

這種刁難法,全台灣是有幾個人可以檢舉成功的? 我真想知道...這國稅局除了每年繳稅期這時候看似很忙,其他時候都在幹嗎?

個人只感覺到...難怪,這個偽國家那麼窮,小孩一出生就負債
2011-05-09 18:41 發佈
J@N wrote:
實例:甲方向國稅局檢...(恕刪)


你的頭像.....好痛


您檢舉有獎金嗎?

呼保義宋江 wrote:
您檢舉有獎金嗎? ...(恕刪)



檢舉逃漏稅不都有獎金嗎?
有獎金,你以為就隨便一些資料就可以呼嚨過去嗎...

每個人想搞別人,就無條件的檢舉,不就大亂了,
公家機關要你再補資料也不是什麼大事...
看來不是內部的人是提供不了足夠的証據來檢舉的.....

跟鄉民進來看熱鬧的 wrote:
公家機關要你再補資料也不是什麼大事......(恕刪)



補身份證號碼就...怎可能拿得到!

J@N wrote:
實例:甲方向國稅局檢...(恕刪)

原來你就是國稅局的好朋友
檢舉逃漏稅不是提供那些資料就夠的,當然要有很具體的資料才能定人家的罪,例如:出貨單、內部帳冊。而且要具名檢舉,不然誰知道是認真的還是故意亂的。

我看過職業檢舉人的檢舉案件,人、事、時、地、物及金額資料齊全,還檢附相片,編輯成冊還加編號,並定期向國稅局追踪。

檢舉案件不會幾天就結案的,查上個半年是正常的。

還有,要領到獎金也要被檢舉人有去繳罰鍰才拿的到,如果檢舉結果是事實,但被檢舉人放給他爛不去繳罰鍰,檢舉人還是一毛都拿不到的。

J@N wrote:
實例:甲方向國稅局檢...(恕刪)


那跟你說很不幸的 很多國稅局退休下來的 一些有一點高階的公務員都是被一些大企業聘請擔任 財務顧問!!

指導企業如何更有效的 避稅!!!

jackual0612 wrote:
那跟你說很不幸的 很多國稅局退休下來的 一些有一點高階的公務員都是被一些大企業聘請擔任 財務顧問!!

指導企業如何更有效的 避稅!!! ...(恕刪)



任內當白手

退職當黑手

我在想當初發明這些規矩流程的人...會不會...其實貪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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