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保存期限為三年,該產品明顯過期,且期供應商竟然突發奇想,用一張新標籤寫05年7月
將舊的日期貼住,不過並未完全貼住!讓我相當的不已為然!當然很不客氣就給他客訴,廠商回答
我是作業上的疏失願意換貨並另外賠償一瓶其他清潔劑,我想小姐還蠻客氣的就說OK,就當作沒
這一回事!過幾天我收到貨了,心想動作還蠻快的,但打開一看.........OH!!!跟之前那瓶差不多又
被貼了一個標籤,我很好奇地把標籤撕開看,肯!!!又是過期.........我實在不 該如何?????
很想給他投訴消保官或水果報........雖然只是個小東西不過真的被搞的很不爽.....
不知各位大大是我的話該如何處理呢????
這是第一次的:




這是第二次的:
貼上05年製造但實際呢?

很明顯可以看到是03年製造的東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