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賠的錢…納稅人可以向公務員本人提起民事賠償嗎?

6000萬…
能叫他自已出嗎?
每個月扣1/3薪水也好啊~
2011-05-03 16:47 發佈

三貓之僕 wrote:
6000萬…能叫他自...(恕刪)


no...

國賠法是採代位賠償

三貓之僕 wrote:
6000萬…能叫他自...(恕刪)


那你要聯屬全國的納稅人喔...

我想就不只六千萬的行政費了
如果可以的話
張俊雄應該賠到脫褲子了吧....
洩漏秘密罪的公務員賠死活該,不曉得有沒有因為洩秘得到好處拿來賠只是剛好而已,地政測量應該是很專業,奇怪的是為何測那麼多次都沒發現問題呢?
還有為何很多新建案那麼明顯的陽台外推、公設改成美麗大廳等等的二次施工,建築主管機關勘驗都沒發現呢?把有收錢的公務員都賠到吐乾淨為止才能撫慰人心
根據院長說法,整個體系龐大,這就像是人得香港腳一樣難免的啦,

大家不要太追究了,6000萬當然是全民買單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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