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消費意識抬頭,各地方政府與行政院均有設置消保單位,保障民眾消費權益。
前陣子發生的 Dell (臺北市政府) (行政院) 及 Apple (臺北市政府) (行政院) 的商品標價錯誤,到前幾天的 PlayStation Network 個資被竊,iPhone追蹤用戶座標。
不過發生這種消費糾紛時,率先要求各企業說明的,幾乎都是臺北市政府,不過疑問的是:發生問題的商品不是地域性的,而是全台灣。
看了行政院的消保網頁,也都有類似的問題,但多數是汽車與旅遊占大宗。
為何一樣是,跨國企業銷售到全台灣的商品,有些是由地方政府,有些是由行政院提出呢?
是否因為企業的設籍地有關,倘若進行到訴訟程序,或賠償事宜,不是會很混亂嗎?
假使有權求償或罰款,其他地方政府是不是也應該一併辦理。
請教大家的意見與看法~
digitalmania wrote:
近來消費意識抬頭,各...(恕刪)
這樣還好啦!
去看看前幾天
居然還有消費者笑台北市府憑什麼『領先全球』去準備罰蘋果(10天內未說明,可開罰)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120472&last=27418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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