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海皇 wrote:那如果未到期滿就有植...(恕刪) 他定義植牙的條件必須為被保人之恆齒因罹患牙週病或齲齒,經診斷必須拔除而至缺齒時,於同一部位接受植牙第一保單年度內為百分之七十:10000*70% = 7000第二保單年度內為1.75倍:10000*1.75 = 17500第三保單年度及以後為3.5倍:10000*3.5 = 35000我是不知道有沒有那麼多牙齒可以植但保費實在不便宜而且還定期十年